電子系公告 108學年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108.09.03 申請日期:108年9月3日(星期二)至108年9月27日(星期五) 審查公佈日期:第1學期導師會議後(約10月初) 補助對象:請參閱生輔組公告與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注意事項: 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說明簡報 一、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之具有學籍之大專校院學生均得優先錄取。 (請檢附薪資所得證明、家庭概況說明與成績單)。(大一新生於上學期免繳成績單)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就讀在職班、學分班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3. 經本系導師會議審核通過獲得補助者,應配合系上工作之安排,並填寫工讀時數考核表交派遣老師簽名, 於每月月底交回系辦彙整。 4. 服務學習內容:系館、教學區教室打掃、系辦公室輪值、其他交辦事項。 5. 為配合出納組及會計室核銷系統整合,請申請學生務必於系統輸入台灣企銀東高雄或郵局之帳號 (限用學生本人之帳號,不可用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之帳號)以利轉帳。 (經核准之同學, 請先至出納組辦理台灣企銀帳號,以便核發經費。) 6. 獲得補助學生若無法配合系上安排之服務項目及時間,或經考核不佳者,將喪失領取資格。 電子系辦公室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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