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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九月

105 學年第1 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電子系公告

105 學年第1 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

105.09.06

申請日期:105 年9 月7 日(星期三)至105 年9 月28 日(星期三)

審查公佈日期:第1 學期導師會議後(約10 月初)

補助對象:請參閱課外活動組公告與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1. 請登錄本校校務系統(主機):

本校首頁→校務系統入口主機→申請→生活助學金申請→登入基本

資料→確定送出→列表(申請書送請導師簽核) →遞交系承辦老師

填寫資料, 列印出表格;並請班導師簽名後,交至資訊大樓3 樓電子

系辦公室彙整。

  1.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以下注意事項規定)。

注意事項:

一、 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

  1. 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之具有學籍大專校院學

生均得提出申請。.(請檢附薪資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家庭概況說

明與成績單)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逾 25 歲或25 歲以下於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專院校以上進修

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

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

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1. 經本系導師會議審核通過獲得補助者,應配合系上工作之安排,每

月工讀時數上限依學務處當學期規定(前學期為40 hrs), 並填寫工

讀時數考核表交派遣老師簽名, 於每月月底交回系辦彙整。

  1. 工作內容:系館、教學區教室打掃、系辦公室輪值、其他交辦事項。
  2. 為配合出納組及會計室核銷系統整合,請申請學生務必於系統輸入

台灣企銀東高雄或郵局之帳號 (限用學生本人之帳號,不可用父

母、兄弟姐妹、朋友之帳號)以利轉帳。 (經核准之同學, 請先至出

納組辦理台灣企銀帳號,以便核發經費。)

  1. 獲得補助學生若無法配合系上安排之工作項目及時間,或經考核工

作不力者,將喪失領取資格。

電子系辦公室 啟

各系承辦老師好:

有關105 學年度第1 學期「學生就學獎補助」之生活助學金自開學後開始受理申請,以下事

項敬請各系配合辦理:

一、為完整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爰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

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核發每生每月新臺幣6,000(含)以上之生活助學金,學校得安

排生活服務學習(詳見附件簽呈)。

二、申請資格:

(一) 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之具有學籍大專校院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逾25 歲或25 歲以下於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專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

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或原住民低收

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三、本助學金請各系所協助宣導符合資格同學於開學後逕至校務系統登錄個人相關資料並受

理同學申請,截止期限各系所自行訂定(但不得少於二週)。

四、各系所的分配金額俟學生就學獎補助審查會(預定9 月下旬召開)結束後另行告知,各系承

辦老師可就分配金額執行相關業務,期盼獎助金能落實幫助家庭經濟弱勢同學。

五、有關生活助學金申請流程煩請系上公告,俾利學生登錄申請:

上網學校首頁校務系統主機入口(學生以學號)點選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申請登入基

本資料確定送出列表(申請書送請導師簽核)最後遞交系承辦老師彙整。

六、請各系所要求申請學生務必於系統輸入台灣企銀東高雄或郵局之帳號(限用學生

本人之帳號,不可用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之帳號)以利轉帳。

七、感謝各系所承辦老師的協助。並注意申請學生資格及每次核發金額不低於6000

PS:有關本次助學金相關條文修正及本校施行方式請詳見附件